办理电票业务的前提条件
企业用户请注意,在办理电票业务前,请做好两个工作:
1.企业办理电子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两大注意事项,在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的银行网点开户。如果说你已经开好户了,确认下,该网点是否有大额支付行号。如果开户行没有大额支付行号,请到该网点的上一级支行重新开户。
2.走完上一步,记得向开户行申请开通U盾版的带“可转入、可转出”功能以及电票功能的网上银行,若已经开通网银,但是又不确定是否有该功能,打电话咨询银行即可。
问题:
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
原因:
一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X分行”。要知道“XXX分行”是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只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因为通常来说,分行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都分配给了XXX分行营业部,所以电子票据信息通过人行系统平台退回了原背书人的开户行。
二是,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只有组织机构代码号,但是没有大额支付系统12位的行号,而网点只有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号与12位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才可以办理电子票据业务,不论是开票还是收票。
解决方案:
如果是原因一,背书人重新背书,选择正确的被背书人开户行即可。若是原因二,被背书人只要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都齐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就能解决。
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票面金额—按出票日计算的银行贴现息—承兑汇票的银行手续费—保证金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票面金额—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
银行承兑汇票的年资金成本率=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汇票期限(天数)×365×。
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
采用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方式查询的,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的要求执行
注:如以上方式的查询有结果后,此时贴现申请企业不在银行办理业务,银行只以口头形式通知企业真实的查复结果,不给予其任何书面证明(专门委托银行票据查询的除外)。查询费用的收取按国家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