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核查什么:动态核查不是“实时”核查,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主导,定期进行的。核查前要下通知,公布本批次核查企业的名单,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等内容。 另外核查,不仅仅是针对“资质”,也对“资格”进行动态核查。不仅针对建筑企业,也针对企业相关人员。根据住建部在文件中的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动态核查的比例应不低于在本地区注册企业总数的5%。
核查内容:住建部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简要列举。各地对文件的理解不同,因此对动态核查的要求也略有初入。我们将常见的一些要求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1、企业证照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
2、核查包括企业资本金在内的有关财务指标变动等情况;
3、企业上年度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4、企业注册人员的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5、核查企业工程质量和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生产事故,或者存在质量隐患;
6、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
动态核查怎么走:动态核查工作必须依法按照核查程序进行。各地的要求大体不差,可能会略有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核查企业发出《动态核查通知书》,并按规定指派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核查。
2、按要求填写《企业动态核查表》,并经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保相关资料和手续完整,以存档备查。
3、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处理,应在动态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并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实施。
注册资本
一级资质:注册的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暂定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综上可以得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时,随着资质等级的提高,注册资本的价格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企业在进行资质升级时,提前去注资,以满足资质升级要求。(注:注册资金实缴需要验资报告)
根据通知得知统一延期到7月31日,很多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将面临升级、延期,那么在2020年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期有没有新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到有效的升级、延期呢?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在升级、延期都必须通过建设部,那么在资质升级、延期有哪些是企业必须注意的呢!
一、办理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注意上面3条规定,很多企业不是很明白,在业绩要求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注意,上面竣工30万和在建的15万平米,根据我们多年升级经验在3年内企业必须要有30万竣工和15万在建,合计就是企业必须有45万平米的开发面积)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