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消防产品的登记表及认证检测资料,防火材料的性能证明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工程竣工图;总平面图、水施、电施竣工图纸,要盖竣工章,责任人签好名;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自动消防设施的系统调试开通报告,设计、施工变更内容,施工检查记录。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申请,系统自动生成)。
2、房屋权属文件;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交租赁协议、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
3、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应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4、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装修情况说明。